当前位置:首页 > 供求信息 > 合肥苗木花卉产业现状与发展对策
合肥位于皖中江淮分水岭南侧,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适中,但分配不均匀,日照充足,湿度较大;无霜期较长,季风气候显著。太阳能年辐射总量约498k.1/cm2,年平均日照时数2030-2160h,年平均气温15~16℃,无霜期为223`235d,平均生长季节长度为296~316d,从南向北减少。光能资源丰富,但春季回温快,秋季降温快。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000mm左右,主要集中在5~9月。由于这些特殊的地理气候状况,为合肥发展园林绿化提供了优越的条件。随着近年来“大建设”的发展,苗木花卉产业也随之发展迅速。
一、发展现状
1 苗木花卉产业发展快速,初步确立全省龙头地位 以肥西县“三岗”为中心的苗木花卉生产起步于20世纪60年代,90年代初步形成规模,近年快速发展。目前,生产基地已扩展到全县如上派、农兴、董岗、新仓等30多个乡镇,总面积达2万hm2,苗农花农1万户。该中心已成为了能生产园林绿化观赏苗木、经果苗、材林苗、都市盆花四大类、400多个品种的生产基地。花卉苗木产业已成为基地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保障林业快速发展,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打造生态合肥,建设现代化文明城市,发挥了愈加重要的作用。
2 初步形成苗木花卉流通网络 目前,合肥市已建2个苗木花卉市场:①合肥市裕丰花鸟虫鱼市场:占地8hm2,为600多家企业提供经营和销售场所,年销售额近1亿元,是安徽省惟一一家被国家林业局、中国花卉协会命名的“全国重点花卉市场”;②安徽“三岗”花木大市场:目前入住企业50家,加上周边生产基地,有200多家生产企业,10万苗农花农,年销售额5亿元。目前“中国中部花木城”建设正在规划筹备之中。另外,全市有注册登记的园林绿化企业200多家。从业人员达5000人,年完成工程量约5亿元,其中有资质的112家,园林绿化1级资质企业1家,2级资质企业12家。已初步形成以批发市场、零售花店、经纪人推销和园林绿化施工等多种渠道的苗木花卉流通网络。
二、存在的问题
1 部分苗木品种供大于求 香樟、女贞、雪松、蜀桧供应量大的局面长时间未能得到改变,导致部分苗木品种供大于求,结构性矛盾突出,使这些中、小规格苗木出现大幅度降价的困难局面。
2 企业规模小、实力弱 苗木生产和园林绿化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实力弱的不足,无法采用新技术,实行专业化、标准化生产,从而制约了合肥苗木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3 常规绿化苗木多。特色苗木少。花卉自产率低 合肥市以绿化苗木培育为主,其中尤以常见的如香樟、女贞、蜀桧、广玉兰、桂花等绿化苗木种类居多,缺少具有该市特色、拥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苗木种类,不能形成具有合肥特色的品牌系列产品。除了近年盆花已有特色外,其他切叶、切花、观叶植物等几乎依赖南方供应。
4 引进苗木科学性不强 近年来随着如红叶石楠、耐寒棕榈、美国红栌、桉树等观赏苗木的引进,由于原产地与合肥市的气候、土壤等环境条件有较大差异,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如肥西引进的美国红栌种子不出苗,即便出苗也不能保持其优良性状。
5 栽培管理粗放 绝大多数育苗基地,特别是一些新近加入育苗行业的个体户,表现为沿袭旧的栽培方式,管理粗放,急功近利,种植密度过大,导致生产品种大同小异,缺乏特色,品种结构不合理,/J、苗多、弱苗多、质量差,干型、冠型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商品苗档次低。造成部分产品滞销:直接影响了经济收益。不能采用如大规格容器育苗、全冠造型苗、病虫害预测预报等比较先进的育苗技术。
6 育种滞后 合肥市除了有一些传统特色苗木品种外(如肥西腊梅、合肥送春、庐阳金桂等),很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
三、发展对策
1 调整品种结构应根据长三角地区苗木花卉市场的变化,调整种植结构,以利于紧跟和把握市场走向。应发展高品质、高档次的苗木花卉品种,减少一般小灌木等的重复生产,控制短线生产,发展长效产品。如大规格的常绿、落叶绿化苗木,花、叶、果兼赏的环保类苗木,色彩明艳、具芳香味的大规格苗木,具有地方特色的乡土苗木,以及容器大苗、整形苗木等,以满足城乡生态建设对植物多样性的需求。
2 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等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推进苗木花卉连片种植,形成规模优势;继续实行土地低租金、低税收等低门槛政策,努力为外来投资者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政策激励,动员和鼓励有志之士,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地,领办、创办苗木花卉企业或承包基地,开展技术承包、经营承包;加大资金投入,努力形成群众自筹、政府奖补、信贷支持和招商引资等多元化投入机制,为苗木花卉产业带建设提供投入保障。
3 旅游拉动,积极发展苗木花卉休闲观光产业按照“大手笔规划,分年度实施”的发展思路,积极打通苗木花卉观光旅游精品线路。开发农家乐、观景台、垂钓休闲等观光景点。结合旅游开发,着手打造苗木观光大道,采取租赁等形式,引进育苗大户,努力把苗木基地和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引向路边,充分发掘苗木花卉的观光优势。
4 花卉产业经营一体化 通过花卉产业经营一体化可以获得规模效益,降低成本,使苗木花卉的产前、中、后连接起来,降低花木农户的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风险。在合肥花卉产业化的进程中,由于各地的资源禀赋不同,生产技术水平和市场发育程度各异,其花卉产业经营组织形式因而呈现多样的特征。但基本形式可以归纳为“市场+中介组织+花木农户”。
5 花卉产业产、科、教一体化 尽管目前花卉产业发展迅速,但毕竟政府财力有限,在苗木花卉投入上不可能太大。而花卉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又处于原始积累阶段,实力也不够雄厚,只能靠扩大再生产的方式滚动发展。因此,应将科研与生产有机地结合起来,搞好科研成果的开发利用,向科研要效益。
6 建立苗木花卉业信息管理系统 步人信息社会,信息、信息产业、信息经济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苗木花卉业作为市场性、时令性和鲜活性最强的产品之一,更需要由完善的信息服务体系来引导其生产和流通。由中国农业部种植公司和信息中心共同组建的中国花卉信息网,以计算机为主要载体,吸收国内各大城市的科研、教学单位和主要生产基地、经营企业等人网,把苗木花卉教育、科研、管理、生产、营销方面信息进行全国联网共享。
7 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苗木花卉产业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职工等,都可以依法单独或合伙参与苗木花卉生产经营。非公有制苗木花卉生产和经营单位,在行业政策项目申请和承担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与国有苗圃享受同等待遇。在市场准入上,凡具备所规定条件者,都可以依法申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凭证依法从事种苗的培育和经营。在项目资金扶持上,为非公有制苗木花卉的发展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
8 依法保护苗木花卉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依法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建立企业联合诚信体系,打击各类假冒品牌和无证无签生产经营劣质种苗、乱引滥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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